房屋买卖起纠纷 诉前调解促和谐

  
2023-07-10 09:17:06
     

杨雪 吴杰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吴显云

7月7日,记者从乐至县人民法院获悉,“真的感谢法院,有你们的帮助,我们的钱才这么快拿回来。”两位老人满怀感激的说道。这一幕,发生在该院南塔法庭的调解现场。近期,南塔法庭按照市中院“折枝护老”专项工作要求,通过诉前调解解决了一起房屋买卖纠纷,将矛盾纠纷实质化解在诉前,切实维护了老年人合法权益。


近日,一对老年夫妇来到南塔法庭寻求法律帮助。经过沟通,法官得知王某夫妇因所居住的老宅年久失修,出于安全考虑,被相关部门告知需尽快搬离。王某夫妇经与家人商议,欲拿出家中所有积蓄在老宅附近购买一套住宅颐养天年,最终,夫妇俩人通过中介公司与卖房人郭某达成意向协议,并支付了定金2万元。因双方在签订意向协议前并没有就办理变更登记的时间进行约定,两位老人事后才了解到所售房屋系拆迁安置房,目前未办理产权登记,担心办理变更过户登记的时间遥遥无期,遂要求郭某退还定金,但未果。

面对老人求助的眼神,法官意识到,房子不仅仅是一个居所,更承载着老人对晚年生活所有的憧憬及希望,若无法及时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不仅影响老人对房屋的自由处分权,也会消弭老人内心深处“老有所居”的安全感,这事不能拖!于是赓即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引导王某夫妇采取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并通过电话与郭某及中介公司取得联系,双方均表示愿意到法庭进行面对面调解。法官耐心引导郭某换位思考,释法明理,分析利弊,以情法理相结合,晓之以理。最终,郭某同意当场全额退还定金,双方的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南塔法庭作为乐至法院着力打造的“红色法庭”,一直以陈毅元帅的革命精神和为民情怀为传承,以争创“枫桥式人民法庭”为目标,始终坚持发挥人民法庭职能,坚守在化解矛盾纠纷第一线,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把纠纷化解在诉前,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推进诉源治理走深走实,积极回应群众需求,让群众真真切切感受到获得感、幸福感。

编辑:徐雯夏   校对:张晓雨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