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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并提请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15件、省政府规章草案5件,其中,制定7件、修改8件、废止5件
●清理省级地方性法规57件、省政府规章88件
●完善政府立法联系点工作制度,在全省范围内选取并公布45家政府立法联系点,先后征集意见25次,收到并处理意见160余条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李季)
11月18日,记者从省司法厅获悉,根据省政府2025年立法计划和相关法规规章清理工作安排,截至2025年10月,省司法厅审查并提请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15件、省政府规章草案5件,其中,制定7件、修改8件、废止5件;同步开展法规规章专项清理工作,共清理省级地方性法规57件、省政府规章88件。
聚焦高质量发展,推动经济和科技领域立法。省司法厅审查制定《四川省开发区条例》,聚焦开发区作为工业、经济、科技发展主战场的功能定位,健全开发区管理体制,推动开发区回归经济本位,实现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审查制定《四川省财会监督条例》,在全国率先推动财会监督立法,维护财经纪律和市场经济秩序。会同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科技厅等部门,积极推动低空经济、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重点领域立法调研论证。
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强安全领域立法。省司法厅审查修改《四川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建立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核实机制,系统提升预防和应对各类天气气候事件能力。审查制定《四川省电梯安全条例》,以保障人民群众乘用安全和出行便利为出发点,针对电梯安全涉及主体广、环节多、链条长的特点和电梯困人事件较多、应急救援不及时的问题,规范电梯生产、经营、使用、维护保养和检验检测全生命周期管理。审查制定《四川省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聚焦夯实政府责任、强化主体责任、加强责任落实的主线任务,将“预防为主、源头治理”的理念贯穿始终,从源头上为道路交通安全筑牢根基。
紧贴人民群众关切,完善社会民生领域立法。省司法厅审查修改《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保障农民主体地位和合法权益。审查制定《四川省地名管理办法》,围绕地名的命名、更名、适用及地名文化保护,为全省地名管理工作划定清晰框架。为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审查修改《四川省体育条例》,总结吸纳我省体育事业发展的成果,着重围绕“体育+”,把相关成熟经验做法,尤其是体卫融合、体教融合、体旅融合等方面的创新举措上升为法规条款。此外,为完善婚假、生育休假等制度,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审查修改《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严格立法程序,提高政府立法工作质效。今年以来,省司法厅通过不断探索完善政府立法机制和方式方法,努力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为提出科学立法决策建议,各项目组先后到成都、阿坝、广元、乐山等地开展省内调研28次,到天津、上海、江苏、重庆等省(市)开展省外调研16次。先后征求社会公众意见16次,收到并处理意见1238条;征求市(州)人民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意见33次,收到并处理意见679条。认真分析论证。先后召开各类改稿会、座谈会、研讨会、定稿会160余次,立法听证会1次,专家论证会2次,累计修改各类立法草案170余稿。完善政府立法联系点工作制度,在全省范围内选取并公布45家政府立法联系点,先后征集意见25次,收到并处理意见160余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