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李季
11月18日,记者从省司法厅获悉,我省扎实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通过省市县三级联动发布线索征集公告、与12345政务服务热线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设立563个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等方式,广泛收集企业诉求,护航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行政执法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级党委和政府统筹行政执法工作的基本方式。今年以来,省司法厅积极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提请省政府印发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并成立由厅主要领导牵头的省级工作专班,构建起司法行政部门牵头,公安、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15个部门协同参与的省市县三级联动工作机制,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良好工作格局。
同时,聚焦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10个重点执法领域,针对关键环节开展专项监督。强化个案监督,全省备案审查重大执法决定1066件,抽查评查执法案卷2.1万件。截至目前,共收集问题线索2083条,监督纠正不当执法行为1975个,为企业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445万元。会同省法院及相关省级执法部门,对88件涉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典型案例进行复盘剖析,针对共性问题,精准制发监督建议书和提醒函,推动解决违规设置准入壁垒、监管履职不到位等35项突出问题。
在“纠问题”的同时更注重“办实事”,持续提升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广安市建立涉企重大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及“风险缓释”机制,最大限度减少执法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乐山市创新用水权交易与精准服务机制,破解企业用水难题;广汉市引导企业提升环保绩效评级,实现环保与发展的双赢。
全面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省司法厅提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明确4方面12项重点任务。大力推行分级分类监管,推动12个省级部门协同编制分级分类检查目录,制定7类行政检查操作规程,其中市场监管领域完成187万户企业信用风险四级分类管理,行政检查质效持续提升。
全面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督促指导省级部门全面修订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其中12个省级部门在此基础上动态完善不予、免予、减轻、从轻、从重“五张清单”,共细化不予处罚事项近500项、免予处罚近300项、减轻处罚100余项。与去年同期相比,全省行政检查数量下降15%,入企检查数量下降25%,非现场检查数量上升11%,不予处罚同比增长近70%。
此外,省司法厅积极推行“天府入企码”,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加强线上监管,促进行政检查“事前审批、事中留痕、事后公开”,从机制上杜绝随意检查、重复执法,执法质效与企业获得感显著提升。紧扣司法部执法监督信息化平台建设和四川省数字政府建设规划,同步开展“天府综合查”应用场景建设,通过制度创新与技术支撑双轮驱动,加快推动我省涉企行政执法进入“数字化赋能、全流程规范”新阶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