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甲初玛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唐万贵
7月1日,喜德县法院发出凉山州首份《预执废证明》,正式启动涉金融执行案件“预执废”新模式。这一创新机制通过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精准破解金融案件执行难题,为金融机构化解不良资产开辟了新路径,标志着金融案件执行模式从“程序必走”向“精准高效”转型。
在某银行与吴某借款合同纠纷案中,双方虽已达成调解协议,但吴某始终未履行还款义务。案件进入“执前核查”阶段后,喜德县法院发现吴某在其他案件中已因无可供执行财产被终结执行程序。依据“预执废”机制,喜德县法院及时向某银行出具《预执废证明》。某银行代理人表示,这份证明为不良债权核销提供了关键依据,既提高了资产处置效率,又消除了后顾之忧。
喜德县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金融纠纷案件数量持续攀升。该院在司法实践中发现,部分被执行人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且在多起执行案件中均已被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传统执行流程中,这类案件仍需走完立案、查控、终本等完整程序,既造成司法资源浪费,也无法满足金融机构及时核销坏账的现实需求。在此背景下推出的“预执废”机制,正是针对这一痛点的破局之举。
“预执废”机制是指法院在审查涉金融执行案件中,发现涉案债务人存在其他关联执行案件,且经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经金融机构申请,法院向金融机构开具《预执废证明》。这份证明不仅能帮助金融机构快速完成不良债权核销,还能大幅缩短处置周期,降低人力成本。值得注意的是,持有《预执废证明》并不影响金融机构后续申请执行的权利,一旦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线索,经申请,法院将立即恢复执行程序。
下一步,喜德县法院将持续完善“预执废”机制,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协同配合,通过大数据分析精准识别案件类型,进一步优化执行流程。同时,建立动态跟踪评估体系,根据实施效果不断调整完善,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