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启动“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集中攻坚年”活动
集中曝光4261条“老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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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曾晶菁)在民事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有钱赖账”的情况时有出现,极大地损害了司法公信力。记者昨(16)日从省高院召开的“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集中攻坚年”专项活动暨第一次“失信大曝光”发布会上获悉,今年将分季度推进专项活动,确保年底前实现“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执结率达到95%”的基本要求。此外,省高院还曝光了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261条,其中失信个人信息3761条。
曝光让“老赖”无处可遁
此次公布的4261条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为我省法院“失信大曝光”专项行动的第一次集中曝光,其中失信企业信息500条,失信个人信息3761条。保利(成都)实业有限公司、四川国丰管业有限公司、四川水电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部分知名企业也上了名单。接下来,“失信大曝光”专项行动将在5—6月分两次集中曝光失信名单。
省高院要求,各地法院同步在当地开展各种形式的曝光行动,做到省、市、县法院“三级联动”“每月集中曝光”。全省各级法院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做到电视、广播、报纸、微博、微信、地铁、机场、公交、车站、景区“十面曝光”。
按照规定,被纳入失信名单的个人和企业,将通过限制乘坐飞机、高铁,限制贷款、注册办企业、参加招投标、政府采购甚至考公务员、入伍等,形成多部门、多行业、多领域、多手段的联合惩戒机制,最大限度挤压“老赖”空间。
年底前实现95%执结率
今年,全省法院将以“司法大拜年”“失信大曝光”“执行大会战”“惩治拒执违法”等四大专项行动为抓手,推动“两年内基本解决四川执行难”工作在2017年取得突破性进展,确保年底前实现“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执结率达到95%”的基本要求。
省高院要求,年内逐步实现执行案件立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启动网络查询并于一个月内完成财产调查及控制,集中力量快速办理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要综合运用悬赏执行、财产申报令等手段,提高发现、处置执行财产的能力。逐步实现与相关惩戒单位信用数据互联互通,让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法院通过网络查控、‘登门临柜’以及申请人提供财产线索、责令被执行人申报财产等财产调查措施后,区分有财产和无财产执行案件。”省高院执行局综合处副处长赵兴军介绍,金钱债权的执行案件可分为无财产可供执行和有财产可供执行两类。若法院穷尽财产调查措施及相应的强制执行措施后,没有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或仅发现部分财产并执行完毕后,申请执行人的全部或部分债权不能得到实现,这类案件才能归为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