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建危化品企业“黑名单”

  
2017-02-24 09:49:13
     

本报讯(记者 兰楠 见习记者 徐毓蔚)昨(23)日,记者从省政府网站获悉,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四川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下称《方案》),全面加强四川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其中明确我省将建立危险化学品企业“黑名单”制度,及时将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定期在媒体曝光。

依法治理各部门各司其职

《方案》强调,要强化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的依法治理,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管理体制,完善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管理体制,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统筹协调,进一步明确、细化省直各部门职责分工。比如加强高危化学品管控,由省安监局、省公安厅、省环保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化工园区(集中区)和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风险功能区及罐区的风险管控,由省安监局、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同时,要加强规划布局和准入条件等源头管控,逐步建立健全涉及公众利益、影响公共安全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建设项目公众参与机制。在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立项阶段,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实施联合审批。

严肃追责建危化品信息平台

《方案》要求,要建立实施“黑名单”制度,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危险化学品企业“黑名单”制度,及时将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定期在媒体曝光,并作为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率调整确定的重要依据。我省还将建立全省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并充分利用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进一步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此外,我省对发生事故的危险化学品企业的责任追究力度还将加大。事故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有关管理人员将被依法严肃追责,而对近年来连续发生事故的企业,要依法加大处罚力度,推动企业自觉履行安全生产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