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委员、省政协法制委员会主任张渝田建议——
昨(17)日,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进入第二天,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进入第四天。随着两会议程推进,会议气氛渐入高潮,各代表委员观点不断碰撞,精彩纷呈。围绕我省法治建设相关工作,他们又有怎样的体会和建议?本报记者走进两会,为大家传递代表委员的声音。
党的十八大把“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确立为全面小康社会的一项重要指标,那谁来评价政府是否依法办事?又如何评价政府的法治化水平?1月15日,在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省政协委员、省政协法制委员会主任张渝田对建立我省法治政府建设评估体系,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用科学化的指标体系对法治政府建设状况进行评价,是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实现既定目标、符合时间进度、达到建设质效的需要,是不断培植法治理念、重塑行政行为方式、实现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纠偏改错补齐短板的需要。”张渝田称,随着国家法治建设的强力推进,我省的依法行政评估显露出不少问题:评估指标有待完善;评估主体也较为单一;评估机制不健全;评估形式重于内;评估效果影响不足。
对此,张渝田建议,各地各部门首先要明确职责,建构我省法治政府建设评估体系。省政府应当要求有关部门以《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 2015-2020)》为蓝本,有针对性地制定新的评估标准、指标体系和评估程序,确定责任主体,建立健全全省法治政府建设评估的制度规范体系。
其次要创新方式,提高评估的科学性和客观性。着力创新第三方参与法治政府建设评估的方式,充分发挥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专家学者等第三方的中立、客观、科学功能。积极探索利用大数据、云服务、人工智能等高新科技手段,增强法治政府建设评估的实效性。
再次,要完善机制,提升评估的开放性和回应性。通过社会公众的参与和广泛监督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及其评估的实效,畅通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法治政府建设评估的渠道,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等方式广泛吸收多元主体参与法治政府建设评估。鼓励评估成果的转化、应用,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建立共信、引起共鸣、形成共识。“法治政府建设评估是手段不是目的,应当以评估过程和结果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新起点、新动力。通过评估查漏补缺、引导发展、激励约束、公众参与和司法监督等的有效协同,树立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规范高效、谦抑勤勉、诚实守信的新形象。”张渝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