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制定三年行动计划 严打网络侵权假冒

  
2016-02-23 09:11:59
     

   本报讯(记者 兰楠)三年“打假”,专治网络侵权假冒,这是我省最新部署的行动指南。昨(22)日,记者从省政府网站获悉,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加强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治理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提出要加大打击利用互联网制售假劣商品、网络侵权盗版等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有效遏制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

  

  网络打假打什么?

  

  网络“打假”究竟打什么呢?根据《意见》,共有两类行为上榜——即利用互联网制售假劣商品的行为和网络侵权盗版行为。

  

  在打击制售假劣商品方面,消费者最关心和网络消费靠前的食品药品、化妆品、儿童用品、服装鞋帽等商品被列入生产和流通治理监管重点商品,将组织开展集中整治。

  

  在打击网络侵权盗版行为方面,《意见》明确,要依法打击利用互联网实施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专利权等违法犯罪行为。其中包括,加大对网络交易商品中侵害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涉外商标的保护力度;建立健全电子商务平台专利执法检查工作制度,建立电子商务领域专利维权快速通道;重点打击进出口环节“蚂蚁搬家”等各种形式的侵权行为。《意见》提出,治理的主要目标是用3年左右时间,有效遏制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在我省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综合治理格局。

  

  网络打假怎么打?

  

  如何让网络“打假”取得成效?《意见》指出,一方面要落实经营者责任。指导督促电商平台企业对经营者姓名、地址、有效身份证明、有效联系方式等真实身份信息进行登记并加强审核,实施侵权假冒商品信息巡查清理及交易记录、日志留存,履行违法犯罪线索报告等责任和义务,配合执法部门反向追溯电子商务平台上的侵权假冒商品经营者。同时,指导督促配送、仓储、邮政、快递企业实施实名寄递和收寄验视、安检制度,防范侵权假冒物品进入寄递渠道。

  

  另一方面则要加强监管执法,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等单位要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信息技术,主动发现、及时查处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等单位要进一步落实“两法衔接”工作机制,推动省、市、县三级“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有效运行。同时,要推进区域间和跨境执法协作,开展区域联合执法。《意见》还要求,要健全长效机制,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利用全省社会信用信息统一平台和“信用四川”网站归集、披露、共享互联网领域市场主体信用信息。要强化政企合作,建立执法部门与电子商务企业、相关行业商协会、其他社会组织的沟通联系机制。要强化宣传引导,曝光侵权假冒典型案例,并及时发布网络购物消费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