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绵阳市生态环境局召开2025年第三季度新闻发布会,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吴晓红主持发布会,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何浩,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大为,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余淑蓉出席发布会,并通报相关情况、回答媒体记者关心关注的问题。
余淑蓉在通报绵阳今年1至8月全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开展情况中说,今年以来,绵阳市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理念,既通过精准监管为企业减负赋能,又以重拳执法守住生态底线,推动绵阳实现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的良性互动。
靠规范执法:为企业打造法治化经营环境
余淑蓉说,今年是实施规范入企检查的第一年,针对部分企业反映执法检查频次过高、流程不规范等问题,绵阳市生态环境局将规范涉企检查作为今年执法工作的重中之重,对执法人员入企检查流程实行全过程监管,实现执法检查“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一方面,从源头严控入企检查频次,切切实实为企减负。建立执法检查统筹协调机制,市生态环境局加强内部各科室、各层级的执法联动,对同一企业涉及大气、水、固废等多领域的检查需求进行整合,实现“一次进门、全面核查”。对于确需入企检查的,严格依据法律法规、监管计划及投诉举报线索确定检查事项,明确检查依据及检查内容。今年,绵阳市生态环境局对全年的行政检查行为进行了统筹整合,并制定《绵阳市生态环境局“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计划》报市司法局备案,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也在市生态环境局官网上公示了全年生态环境执法系统“双随机”抽查计划。对于备案外的工作,除上级交办、信访问题投诉、应急事件处置等情况,原则上不批准入企检查。
另一方面,全流程监控入企检查行为,确保执法透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执法人员入企时,主动出示执法证件,说明检查事由,遵守企业管理规定;根据前期申报的检查事项,聚焦环保手续、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排污许可执行、危险废物管理等核心检查内容,通过智慧执法系统填写检查情况,确保内容可追溯、可核查;规范问题反馈。发现环境问题时,现场向企业负责人说明问题性质、违反条款及整改要求,提供合规指导建议,避免“一刀切”式处罚,对轻微违规行为优先采用“说理式执法”。
靠创新监管:为企业发展注入政策温度
绵阳市生态环境局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通过优化监管模式、完善“容错机制”,既维护生态环境秩序,又为企业经营发展提供宽松环境,推动执法工作既有力度、更有温度。
一方面,通过创新监管方式,提升执法效能。转变传统执法方式,创新开展“企业交单、环保接单”面对面纾难解困专项行动,市生态环境局班子成员带队走访83家重点企业,在帮助解决108个审批效能不足等问题的同时,主动送法入企,引导企业持续强化依法治污理念、提升守法自觉。同时,绵阳市今年加大对智慧执法平台、污染源自动监控、视频监控、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查等科技手段的运用,通过这些非现场执法发现环境违法线索44条,立案查办环境违法案件7件,真正做到了既无事不扰,监管又无处不在。
另一方面,绵阳市生态环境局推行包容审慎监管,为轻微违法企业预留整改空间。依据过罚相当和综合裁量原则,对于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等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法依规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截至8月底,对首次轻微等违法行为不予处罚35件,不予处罚的金额超过处罚案件金额。
靠严格执法:筑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在规范对企业检查的同时,绵阳市生态环境局始终坚持“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对于故意违法、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坚决依法严打,确保生态环境执法有力度、有威慑。
一方面,聚焦重点领域,加强执法联动。绵阳市生态环境局紧盯“工业污染源超标排放、偷排偷放、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处置、三方机构弄虚作假”等领域的恶意环境违法行为,截至目前,下达处罚决定36件。与公安部门通力合作,联合侦办涉刑事犯罪案件,移送刑事案件4件,公安部门均已立案,有效打击了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今年,绵阳市生态环境局继续加强与周边地区生态环境部门的沟通协作,联合遂宁市签订了《跨区域联合执法协议》,共同打击跨界环境污染违法行为;联合自贡市开展重型货车检查实用装备培训,并开展联合路检。
另一方面,绵阳市生态环境局依靠“干群协同共治”精准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今年,绵阳市修订了《生态环境污染举报奖励制度》,该制度一经印发,就通过有奖举报平台成功破获“4.26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案”,并兑现举报人1万元现金奖励,真正调动了群众监督的积极性。同时,也通过举报线索,查处了一批隐蔽的环境违法行为,有效解决了群众身边突出的环境问题。
(唐秋月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