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天丽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雍剑波 文/图
为切实加强公诉人队伍建设,补齐公诉出庭工作短板,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8月19日,记者从广安市检察院获悉,广安市检察院刑事检察指导小组在广安区就向某某招摇撞骗、敲诈勒索一案进行听庭评议。
庭审中,公诉人紧扣案件事实,围绕被告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骗取多名女性被害人的感情、财物,逐笔分组出示证据,有力指控其构成招摇撞骗罪的犯罪事实,被告人当庭认罪。
针对被告人未实施敲诈勒索的辩解,公诉人沉着应对,通过出示被害人陈述、微信聊天记录以及转款凭证等证据,逐一驳斥被告人的辩解,精准指控其在招摇撞骗犯罪过程中通过威胁手段迫使被害人交付财物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
公诉人当庭对其进行深刻的法治教育,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
庭审结束后,全体听庭检察官召开评议会议。会上,承办公诉人就庭审表现进行自我复盘,剖析在举证质证、法庭辩论中的不足。评议组肯定了公诉人的表现,同时就庭前准备、庭上应对、量刑建议等方面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
广安市广安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廖垚表示,将以此次听庭评议为契机,认真吸收评议组的意见建议,组织全体公诉人开展专题学习研讨,切实将评议意见转化为实战能力。同时,进一步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常态化开展多罪名、复杂案件的庭审评议活动,不断锤炼公诉队伍的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切实以高质量检察履职维护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