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旌阳法院:让“缺席”的父爱在温情调解中归位

  
2025-08-13 09:00:08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俞阳

“感谢法官和调解员,如果不是你们耐心细致的调解,小孩想要见到爸爸的愿望可能无法实现,这周一他见到了爸爸,第一次感受到了完整的亲情。”近日,一起已结案的探望权纠纷当事人的母亲李某,将两面锦旗送到了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一面锦旗是李某对法官团队的由衷感谢,另一面锦旗则是孩子最纯真的心声。


家住德阳市区的李某与王某在孩子刚出生几个月时通过协议离婚,约定孩子由李某直接抚养,王某按月支付抚养费。离婚后的几年里,王某虽按时履行了支付抚养费的义务,却始终没有再见过孩子。孩子渐渐长大,对“爸爸”的概念从模糊到清晰——今年学校举办父亲节活动,看着身边同学都有爸爸陪伴,孩子仰起小脸问李某:“妈妈,别人都有爸爸,我为什么没有?我想见爸爸。”

这句话像一块石头压在李某心头。她深知,父爱缺席对孩子成长的影响难以弥补。为了让孩子能在完整的亲情关怀中长大,李某决定以孩子名义向旌阳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王某定期履行探望子孩的义务。 

案件进入调解程序后,法官团队没有简单套用法律条文,而是从法理与情理双重角度出发,力求找到既符合法律规定又契合家庭实际的解决方案。法官团队先是耐心释法,向王某清晰阐释“探望既是法律赋予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权利,也是义务,探望权的设置是为了保障子女的健康成长,弥补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对子女陪伴的缺失,从而增进亲情的交流。您按时支付抚养费,体现了对孩子的物质关怀,但情感陪伴同样不可或缺。”

随后,法官话锋一转,从情理角度轻声说:“孩子现在正是渴望父爱的年纪,父亲节那天他主动提出想见您,说明在他心里,‘爸爸’是一个充满期待的角色。如果长期缺席,可能会在孩子心里留下遗憾。”考虑到孩子至今未见过父亲,为避免探望影响到其正常生活,法官团队与调解员共同协助双方探讨合理的探望方式。经过充分沟通,双方最终达成一致:王某每月定期在固定场所探望孩子,此过程中由李某负责接送小孩。

出具调解书后,法官又主动进行电话回访,电话里李某的声音难掩欣慰:“孩子见到爸爸时有点害羞,但后来一起做了游戏,离开时还主动跟爸爸说‘再见’呢!真的谢谢你们,现在孩子每天都盼着下一次见爸爸。”

编辑:谢梦吟   校对:何盈巧   审核:赵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