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李丹
“爸爸眼里的光回来了,我们的家也回来了。” 这是宜宾市翠屏区社区矫正对象张某女儿作文里的一句话。
2024年,社区矫正对象张某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缓刑。失去工作、没有经济来源、妻子离家、女儿辍学,张某对生活失去了信心。翠屏区象鼻司法所了解到张某情况后,积极联系心理咨询师对他进行心理疏导、协调教育局让孩子重返校园、帮助他联系学习叉车。如今,张某已经考取叉车证实现再就业,并成为一名社区交通宣传志愿者,用亲身经历劝诫他人遵守交规。
记者了解到,宜宾市翠屏区现有社区矫正对象402名,安置帮教期内刑满释放人员2166名,“两类重点人群”(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对象)数量多,多数存在家庭关系不融洽、再就业困难、较难融入社会等问题。为防止“两类重点人群”再次违法犯罪、特别是有效防止极端案事件发生,翠屏区司法局依托智慧矫正中心,推行“三专模式”,提升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质效,实现“两类重点人群”管理服务平稳开展、走深走实。近年来,翠屏区社区矫正对象无脱管漏管现象发生,安置帮教期内刑满释放人员无重大案件发生,“两类重点人群”管理服务平安稳定有序开展。
对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对象开展就业技能培训
专人负责 保障工作力量
目前,翠屏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由社区矫正大队统一负责,镇、街道司法所设立社区矫正执法中队16个,配备正式编制人员26人,采取劳务派遣方式配备辅助人员25人。省司法厅统一安排从宜宾监狱、汉王山监狱派驻狱警6名,工作人员共计54人,其中15人具有法律执业资格、社工、心理咨询等专业资格证。
司法所配备了高速扫描仪、指纹仪、社区矫正执法仪等专业设备,截止目前,全区社区矫正开展远程视频会议28次,远程视频点验283人次,远程心理辅导12人次,远程探视459人次。率先完成以徽章标识、执法证件、执法服装为主要内容的“三统一”,全面提升司法行政队伍专业化形象。
社区矫正对象到监狱开展警示教育
专业支撑 严格衔接管理
2022年10月,面积510平方米、投入200万元用于装修改造和设备设施购置的翠屏区“智慧矫正中心”正式建成投用。该中心集视频会议系统、远程教育系统、信息化核查系统等软件信息系统于一体,可利用手机APP签到、手机基站定位、电子围栏、雪亮工程视频实时点练等,在“两类重点人群”管控中发挥应急指挥、效能监督、远程管控、会商研判、联动处置五大功能。
2024年底,司法所通过基站定位和社区矫正对象活动轨迹回放,发现社区矫正对象马某未向司法所请假私自开车外出,即刻收集马某不假外出证据资料,要求马某立刻回到矫正执行地,并根据按规定给予马某警告处罚。
据了解,翠屏区司法局从全面摸排、完善工作台账、建立稳控措施、严控重点对象四个方面明确工作要求,督促指导日常帮教团队在帮教对象刑满释放后10天内通过视频、面对面等方式与其见面,司法所对一般帮教对象至少每半年、重点帮教对象至少每季度走访1次,全区安置帮教核查率、衔接率、走访率均达到100%。
为形成工作合力,区司法局还与宜宾监狱构建“狱地合作”联动机制,每月组织新入矫和重点社区矫正对象到监狱开展集中警示教育半天,真实感受高墙内的工作、学习、生活状况。
社区矫正对象朱某,是村里的贫困监测户。2024年,朱某因车祸无钱医治,女朋友又怀孕,其父母坚决反对留下小孩,造成家庭关系紧张。司法所走访了解后,与镇政府、民政局及时落实帮扶措施,多次上门与朱某父母沟通改善家庭关系,联系爱心人士为朱某一家捐赠大人、小孩衣物和生活用品,并为朱某申请了困难帮扶资金,解决生活困难。对此,朱某很是感恩,多次表达自己会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开启新生活。
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心理辅导
专项服务 真情教育帮扶
目前,翠屏区有严管对象89名、普管对象310名、宽管对象3名,有重点帮教对象106名,一般帮教对象2060名。这些被分类、分级动态管理的两类重点人员,均实行建立一人一档。
近年来,翠屏区对两类重点人群中的“三无”人员、家庭困难、就业困难、心理障碍等特殊群体开展“暖心行动”,会同区人社局、卫健局、民政局等部门,组织开展中餐、面点等技能培训6批次280人;与宜宾山勾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10家本地企业合作共建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技能培训就业帮扶基地,先后为21名两类重点人员提供过渡性就业岗位;协调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子女入学10人;在春节等重大节日对两类重点人群中家庭困难人员开展困难帮扶200人次发放帮扶物资40000元。
为帮助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树立的心里认识和人生观、价值观,翠屏区司法局启动“新生计划”教育帮扶,结合“三新”教育,开展四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四法(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和三感恩(感恩亲人、感恩社会、感恩国家)教育,与民盟宜宾市委合作建立翠屏区“黄丝带帮教”示范基地,先后为两类重点人群开展“黄丝带”团队心理辅导和个别心理辅导共300人次,取得明显效果。
社区矫正对象文某因盗窃罪被判处缓刑。文某四岁时父母离异,母亲改嫁,父亲长期在外打工很少回家,从小和年迈的爷爷共同生活,初中没毕业就辍学与社会闲散人员混在一起,逐步走上了犯罪道路。为挽救文某,司法所启动“新生计划”,辗转联系到他父亲和离开文某十多年之久的母亲,多次与他们进行沟通,让他们多关心文某的思想和生活,帮助文某重塑人生。此后,文某的母亲每两个月回家看望、陪伴文某,他的父亲为了多陪伴他也回到当地就业。司法所还为文某联系了修车店学习修车技术,让文某找到了生活的方向。在父母的关心下、司法所的帮助下,文某理了整齐的短发,穿着干净整洁,眼里有了光、脸上有了自信,重新回到了正常的人生轨迹。
(图片来源:宜宾市翠屏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