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烤”验下 安居法院“敲”出土地流转纠纷和解曲

  
2025-07-21 10:17:29
     

“别担心,今年剩下的土地租赁费如果到了时间还没有收到,您可以再到法院来。”7月18日,正值高温预警,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法院办案法官来到安居区会龙镇香林村成功调解六起土地租赁纠纷案件并在现场履行兑现。


2006年8月,安居区会龙镇香林村农户刘某某等6人与某农民专业合作社签订了《土地使用权流转合同》,将案涉土地出让给合作社用于栽培果树,流转期限从2006年9月至2029年8月,合同约定合作社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农户支付土地流转租金。土地流转过程中,该合作社未及时向农户支付2023年和2024年的租金。双方经多次协商未果,刘某某等六人将合作社起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土地流转合同,并支付尚欠的土地流转租金。

“我们接到案件后,最先考虑的就是农民的核心利益,同时要最大程度减少诉讼对农业生产的影响。”安居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周中琼说道。


因为双方矛盾较为尖锐,承办法官对案件从头进行梳理,深入了解双方当事人的诉求后,为高效化解矛盾决定采用巡回审判的方式,将庭审设在香林村村委会。采用面对面的方式与原、被告双方当事人、会龙镇镇政府、香林村委会四方进行现场沟通调解。

当天上午,安居法院到香林村进行土地流转纠纷巡回审判,审判员当场从相关法律法规出发,向双方当事人阐明土地流转的相关法律规定。同时,从情理的角度出发,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积极引导。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继续履行《土地使用权流转合同》,该公司现场一次性向刘某某等六人支付2023年9月至2025年9月的土地流转租金。收到土地流转租金后,在法院的见证下,双方握手言和。

“土地流转合同怎么签才合法?”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以案为引,针对村民们关切的热点问题,通过案例解析、现场解答、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将晦涩法条转化为听得懂、用得上的乡村治理智慧。

国徽在高温中闪耀,法槌在村委中敲响。土地流转是提高农业经营收益、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有效途径。安居法院聚焦农民通过土地流转获得租金收益这一核心民生利益,通过调解促使兑现租金,引导双方继续履行合同。案件的有效调解,既切实维护了农民的经济利益,又维护了土地流转的稳定性,对于规范和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健康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刘礼  金柯)

编辑:谢梦吟   校对:何盈巧   审核:刘祥玖 吴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