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法官巧解执行难题,拿到“真金白银”的当事人快递锦旗致谢

  
2025-07-10 15:43:35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曾昌文

近日,一份特别的快递送到了成都市新津区法院——锦旗上写着“高效尽责 为民解忧”八个大字。这份沉甸甸的认可,源于一起刚刚圆满执结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

2024年8月,赖某因与重庆某工程有限公司及张某、刘某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向新津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于同年10月作出判决:判决重庆某工程有限公司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工程款65336元及利息,张某、刘某在其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然而,判决生效后,重庆某工程有限公司、张某、刘某迟迟未履行义务,赖某遂依法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迅速行动:一方面通过网络查控全,第一时间依法冻结了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支付宝、微信等账户,另一方面委托被执行人户籍地法院协助调查。在查明张某、刘某名下确有房产和车辆登记信息后,新津法院当即对上述财产采取查控措施。

执行期间,法官多次尝试联系被执行人,敦促其主动履行,但均未取得实质进展。考虑本案涉及农民工工资,且申请人赖某家庭经济困难,执行工作刻不容缓。

在获知张某名下的一处房屋系新津法院“首查封”后,执行法官立即启动评估拍卖程序,并远赴重庆进行现场调查、张贴执行公告。虽未能找到张某本人,但法官依法向其成年家属送达相关文书,并请其转告张某务必联系法院。

不久,张某主动来电表达履行意愿,表示正在积极筹款,并恳请法院暂缓对其房屋的处置。执行法官迅速将这一情况与申请人赖某沟通并释明:由于涉案标的为七万余元,若直接处置价值较高的房产,虽能结案,但可能超出必要限度,有违执行工作中的比例原则,不符合善意执行理念。申请人赖某对此表示理解,同意给予张某一定的宽限期。

在法院的督促和善意执行的感召下,被执行人张某、刘某积极筹措资金,分三次将全部执行案款汇入法院案款专户。执行法官在收到每一笔款项后,都第一时间发放给了申请人赖某。

案件了结后,赖某对新津法院执行法官高效精准的查控措施、灵活智慧的处置方式以及切实维护其权益的担当作为深感满意。为表达感谢,他特意定制了这面书写着“高效尽责 为民解忧”的锦旗,从远方邮寄而来。

编辑:张晓雨   校对:何盈巧   审核:刘祥玖 吴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