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玲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李丹
2024年,宜宾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以及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对宜宾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忠实履行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一体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组组亮眼的数据,一项项沉甸甸的荣誉,是宜宾检察机关一年来坚持依法能动履职、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鲜活注脚,凝聚着全市检察干警对检察事业的满腔热爱与无私担当。
在这一年里,宜宾检察机关秉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宗旨,以对党的绝对忠诚为灵魂,以为人民司法的担当精神为动力,全力护航发展大局;以真挚情感为纽带,以贴心服务为桥梁,深切守护民生福祉;以铁面无私的监督为利剑,捍卫法律尊严和权威,让“宜宾检察”这面旗帜在“长江首城”高高飘扬,熠熠生辉。
立足检察职能服务中心大局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在这一年里,宜宾全市检察机关找准检察履职的切入点、着力点,在坚守正义中勇于创新,在服务大局中积极作为,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保障善治,为宜宾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了坚实有力的检察力量。
2024年3月22日,川滇两省首个跨区域协作水利保护公益诉讼示范区在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横江镇金沙江边挂牌成立。
示范区明确了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和云南省水富市检察机关及行政执法部门的具体工作职责和重点保护范围,为进一步深化两地业务交流、强化线索移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打击涉水违法犯罪行为打下了坚实基础。
挂牌以来,两地检察机关共办理涉示范区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件61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2件,督促补种苗木3万余株,增殖放流各类鱼苗20万余尾。
“感谢检察机关的监督,成功帮助我们企业解决了问题,让我们能够恢复正常经营。”2024年8月2日,河北某科技公司代表将一面印着“检察护企暖人心 司法为民显正义”的锦旗送至叙州区检察院,向该院维护其合法权益表示感谢。
在这起案件中,叙州区检察院根据当事企业河北某科技公司监督申请,通过调取卷宗材料、走访当事人还原事实,审查认定在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中可能存在虚假诉讼,遂依法向宜宾市检察院提请抗诉,宜宾市检察院提出抗诉后法院裁定再审,撤销了案件原判决。
一起起典型案例,彰显了宜宾检察机关在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使命担当。
记者了解到,一年来,宜宾全市检察机关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208人,建成水利保护公益诉讼示范区10个,办理违规排污公益诉讼案件49件;起诉串通投标、合同诈骗、强迫交易等犯罪204人,起诉民营企业内部人员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犯罪14人,对涉嫌犯罪的企业经营人员依法变更强制措施4人;与公安机关共同清理督办涉企刑事“挂案”47件;起诉侵犯五粮液等名优白酒品牌知识产权犯罪57人。对涉嫌犯罪无逮捕必要的,决定不批捕313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决定不起诉930人;对自愿认罪认罚的4512名犯罪嫌疑人依法从宽;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49件。
“司法为民”守护民生福祉
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是最高检党组提出的检察工作重大任务,是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工作实践的指引和统领。一年来,宜宾全市检察机关牢记“司法为民”的宗旨,扎实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以检察履职纾解群众急难愁盼。
15岁的小佳(化名)是高县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刑事案件中的未成年被害人。2024年10月29日,高县检察院邀请高县人大代表一道,几经周折来到小佳位于云南省盐津县某山村半山腰的家中,就对小佳开展司法救助事宜“上门听证”。
小佳从小和弟弟跟随年迈多病的奶奶生活在云南省盐津县,祖孙三人的生活开支主要靠老人的低保金维系。案件发生后,检察机关在依法严厉打击犯罪的同时,积极开展对小佳的综合救助工作,并拟对符合条件的小佳开展司法救助。
本着“应听尽听”原则,且考虑到小佳奶奶的身体状况,高县检察院将听证会从四川高县“搬”到了云南盐津县小佳的家里。大家一致同意,对小佳进行司法救助。
小佳是高县检察院对未成年被害人实施综合救助的其中一名受益者。据了解,2024年以来,高县检察院对每一名未成年被害人采取“一人一档”的精准救助举措,集中民政、妇联、社工等多方社会力量提供司法救助、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等综合救助服务,常态化跟踪回访了解生活近况,及时解决就业、入学等实际困难,助力未成年被害人走出人生“阴霾”。
高县检察院的这项举措,是宜宾全市检察机关“检护民生“的代表。
2024年,宜宾市像上述案件中的小佳一样,被“检护民生”所温暖的人还有很多。
记者了解到,一年来,宜宾全市检察机关助力9名罪错未成年人回归社会;办理抚养费追索、监护权纠纷等支持起诉案件56件。起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52人,发出检察建议72件;起诉抢夺、盗窃等侵财犯罪537人;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犯罪5人;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330人;依法惩治危害生产安全犯罪12人,发出检察建议57件,推动整治安全隐患582处。办理支持涉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妇女等群体起诉案件241件,为刑事案件受害人及近亲属发放司法救助金200余万元。起诉侵犯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等犯罪6人;立案办理国防、军人权益保护、英烈权益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9件。
敢监督善监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健全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提出了部署要求,强调“健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监察权、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确保执法司法各环节全过程在有效制约监督下运行”。一年来,宜宾全市检察机关围绕保障司法公正和法治权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2024年3月25日,宜宾市南溪区民政局采纳了区检察院的建议,将冯某某婚姻登记予以撤销。
2004年,冯某某与外省人王某某办理婚姻登记。婚后不久,王某某便消失踪迹。冯某某在求助公安机关后,得知王某某登记结婚的身份证号码系无效号码。因原婚姻关系未解除,无法与他人再办理婚姻登记,冯某某遂向民政部门申请办理与王某某的离婚手续。因需双方亲自到场签字,故离婚手续无法办理。因王某某下落不明,冯某某向法院诉请离婚,却因王某某身份不明不符合民事起诉条件而被驳回;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因该婚姻登记行为已过行政诉讼起诉期限而未予立案。
无奈之下,冯某某向检察机关申请,请求对法院不予立案进行监督,并监督民政部门撤销原婚姻登记。
检察机关审查认为,法院不予立案并无不当。但看到当事人费尽周折却束手无策,检察机关决定会同民政部门走访当事人邻居及村镇干部,并跨省调取王某某档案资料。在查明王某某当年系以伪造证件、弄虚作假方式办理婚姻登记后,检察机关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组织公开听证,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各方意见,向民政部门发出督促撤销该婚姻登记的检察建议。民政部门采纳了检察建议,作出撤销该婚姻登记的决定。
该案成功化解后,南溪区检察院还与区民政局会签《关于建立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细化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相关线索的移送协作机制,推动后续此类事件的快速有效办理。
2024年5月14日,宜宾市商务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预付卡风险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此次专项行动源于宜宾市检察院的一份检察建议。
此前,宜宾市翠屏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涉嫌利用微信小程序漏洞盗窃案中发现,部分商业预付卡存在多个风险漏洞,给市场秩序、消费者权益带来潜在风险。
根据发现的问题,翠屏区检察院向宜宾市检察院进行了报告。宜宾市检察院向负有监管职责的宜宾市商务局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全市近10万张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消费安全风险治理。为构建市县联动、常态排查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监管长效机制,宜宾市商务局还专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的通知》,对商务主管部门履行法定职责、案件线索移送、切实解决执法难点等进行了明确要求。
这是宜宾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上下一体、左右协同、精准发力,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以高质效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守护公共利益的有力举措。
一年来,宜宾全市检察机关监督立案、撤案147件,依法不批捕675人、不起诉318人;追加逮捕23人、追加起诉130人;依法提出抗诉15件,已改判或发回重审8件。针对民事生效裁判案件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26件;针对民事审判程序、执行活动不当情形提出检察建议176件;起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27人;监督纠正民事虚假诉讼案件15件。针对行政审判程序、行政执行活动不当情形提出检察建议135件;对办案中发现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不行使职权等情形,发出检察建议61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82件;依法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3件,已起诉11件;对被不起诉人应受行政处罚的提出检察意见602人。充分履行公共利益代表职责,发出检察建议334件,回复整改率97.7%,绝大多数公共利益损害问题在诉前解决;开展机动车培训机构偷逃税款、工程项目未缴水土保持费、违规套取养老基金专项监督,发出检察建议28件,督促收回国有财产701万元。
凝心铸魂锻造高素质过硬检察队伍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强调,新时代新征程,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关键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一年来,宜宾全市检察机关围绕强化自身建设,一体推进政治建设、班子队伍、专业能力和基层基础建设,努力锻造堪当时代重任的检察铁军。
建立“常态画像”机制,聚焦画准画实“班子像”“干部像”,采取调研组专题画、分管领导随时画、季度分析研判画、年度考核重点画相结合的方式,确保“画像”精准精确、特点鲜明,协同选优配强管好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
这是宜宾市检察院按照“精准画像、靠前协管、全面提质”总思路,实现对基层检察院班子队伍的常态化研判、精准化选配、科学化管理的其中一个举措。
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检察队伍,是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和保障。为此,宜宾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政治引领为魂,以素能提升为本,以科学管理为基,以自我革命为要,一以贯之抓班子、带队伍、强作风、严纪律,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一年来,宜宾全市两级检察院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34次,办理人大常委会交办、协办代表建议32件;邀请市人大代表视察检察工作、参与庭审观摩、案件质量评查等200余人次。向政协通报工作21次,办结政协委员提案5件、建议71件。邀请人民监督员、特邀检察官助理、群众代表等参与办案活动335人次;邀请志愿者参与案件整改评估、专业咨询等活动21人次。向案件当事人全面公开办案进程、处理结果,向社会发布检察信息3000余条。与宜宾市委政法委建立执法监督与法律监督专项检查协作机制,建立完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请示报告制度。自觉接受公安、法院、司法行政等机关履职制约,切实保障法律监督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一年来,宜宾全市检察机关共有13个集体、22名个人获省级以上表彰表扬,11件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省检察院典型案例、优秀案例。开展专题辅导、以案说纪、以案说法46场次;向宜宾市委、宜宾市委政法委和省检察院请示报告重大事项28件次。28人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省检察院专家人才库;开展公检法同堂培训6次,覆盖干警3200余人次;开展岗位练兵、条线培训、业务竞赛20余次。兴文县检察院研发的财产刑“全流程”执行监督模型,获全省检察机关监督模型竞赛一等奖,并上架最高检平台推广。
数说宜宾检察
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12433件,其中,刑事检察案件10149件、民事检察案件776件、行政检察案件1107件、公益诉讼检察案件401件
起诉串通投标、合同诈骗、强迫交易等犯罪204人
起诉侵犯五粮液等名优白酒品牌知识产权犯罪57人
13个集体、22名个人获省级以上表彰表扬
11件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省检察院典型案例、优秀案例
向宜宾市委、宜宾市委政法委和省检察院请示报告重大事项28件次
原创作品《守护“万里长江第一城”》获评全国检察新媒体精品展示活动“三十佳”
“长江首益”品牌入选全省“一地一品”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