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春霞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郝飞
“希望大家尊重法律、敬畏法律,引以为戒,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不能隐匿转移财产、逃避执行,勿要挑战司法权威、触碰法律底线。”
12月16日,朝天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杨某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同时“特邀”7名被执行人现场旁听庭审,“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杨某某系朝天法院两件劳务合同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2022年2月,朝天法院先后判决杨某某分别向申请执行人青某某、周某某支付劳务费各40000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杨某某均未履行,两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过程中,杨某某既未报告财产情况又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支付义务,因其下落不明且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朝天法院遂将杨某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向其发出限制消费令。2024年2月,经公安机关协查,朝天法院查找到杨某某下落,并依法对其予以拘传。经查,杨某某微信账单流水巨大且未向法院报告财产情况,经释法明理后仍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朝天法院遂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强制措施。拘留措施届满后,杨某某仍拒不履行判决义务,朝天法院遂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进行侦查。朝天检察院以杨某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向朝天法院提起公诉。
朝天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某个人账户有大额资金往来,且通过他人转账及套现、借用他人名义注册公司承接工程劳务等方式,拒绝报告、隐匿财产收入情况,并违反人民法院限制消费令,将部分收入多次用在 KTV、电竞网吧、请客送礼等消费,其有能力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而拒不执行、逃避执行的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庭审中,杨某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庭认罪认罚,并提交了书面履行计划。本案将择期进行宣判。
庭审结束后,朝天法院执行局局长赵鹏对7名旁听的被执行人进行了集中约谈。在场的被执行人表示,今天“沉浸式”感受到了“拒执”的严重法律后果,内心受到极大震撼,将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