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健华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唐万贵
2023年以来,王某以发包方未支付工资为由,涉嫌恶意拖欠盐源县、冕宁县、喜德县、美姑县200余名农民工700余万元工资。接到情况反映,盐源县委政法委深入推进“政法民生”“政法护企”专项活动,多方联动,成功为204名民工追回欠薪453.67万元,于2024年11月18日发放给农民工。
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 被逮捕
据悉,四川华电凉山盐源县白乌120MW风电项目220KV送出工程由湖南某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
2022年10月,该工程项目劳务由湖南某电力建设集团分别分包给周某、岳某、王某某及郑某某3个班组,工程进行到一段时间后整个工程的劳务均由王某某及郑某某班组承建,周某、岳某班组退出该工程项目。
从该工程开始建设至2023年9月,湖南某电力建设集团公司先后累计向王某某的私人账户转账6702831元,让王某某去支付农民工工资,王某某却多次以发包方未支付工资为由,拖欠盐源县、冕宁县、喜德县、200余名民工工资。
2023年10月19日,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为王某某存在拒不支付民工工资并有恶意欠薪的行为,并将案件移送至县人民公安局。
2023年11月9日县公安局对涉险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王某某刑事拘留,2023年12月15日,县人民检察院对王某某批准逮捕。2024年3月15日,县公安局将该案件移送至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追回欠薪
2024年4月20日,县委政法委召开跨部门专题联席会议对案件进行探讨。会议决定由县委政法委牵头组织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信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职能职责协同配合化解该风险。协同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处置工作,并展开实时调度,及时协调解决相关困难堵点。
经初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初步认定的欠薪金额、人数存在较大造假嫌疑。被欠薪民工大多都在外务工,公安机关核准欠薪金额、人数,难度极大。王某已将用于支付民工工资进行转移,如无法解决资金追缴问题,即使县人民检察院完成起诉,县人民法院最终判决,民工也会拿不到工资。
为此,盐源县委政法委先后5次牵头召开专题会议讨论研判,决定县重大风险办督导属地乡镇做好民工安抚、稳控工作,并及时向凉山州重大风险办汇报,请求协调冕宁县、喜德县、美姑县重大风险办协作开展该县被欠薪民工安抚与稳控工作。
在法律法规范围内,同意王某某缴纳100万元保证金(用于支付民工工资)至县检察院专户后,通过代理律师取保王某某筹措资金支付民工工资。
县人民检察院牵头协调罪嫌疑人王某某与项目发包公司进行工程结算,结算后由湖南某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将剩余工程尾款转至县人民检察院专户,用于支付民工工资。
2024年8月,在县委政法委的统筹协调下,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抽调人员与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和工程项目发包公司进行工程结算,并与民工、班组长进行了工资核实、取证、核算。历时三个多月,终于准确计算出每个民工被拖欠的工资数额。
2024年11月18日,盐源县委政法委组织县检察院、县公安局举行了农民工欠薪集中发放仪式,将追回欠薪453.67万元全部发放给农民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