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调解化纠纷  自动履行效率高

  
2024-12-02 17:17:46
     

近日,德昌法院通过诉前调解方式成功化解了两起因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纠纷。

据悉,事情的起因是张某因库房翻新找到周某为其更换彩钢瓦,安装完成后张某支付了周某五万余元,后因彩钢瓦脱皮掉漆,张某找到周某要求更换彩钢瓦或赔偿损失。周某声称彩钢瓦系其从滕某处采购,起诉至法院要求滕某赔偿损失。三方因产品质量问题及各自责任争执不休,矛盾较大。因两个案件实质为一个纠纷,如进入诉讼,可能涉及鉴定,时间长、难度大,为了实质性化解矛盾,该院在诉前将三方组织起来对两个案件联合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通过调解员耐心沟通及法官释法明理,三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周某赔偿张某损失9000元,由滕某赔偿张某损失5000元,三方达成调解协议后申请法院出具调解书。同时,为了减少衍生执行案件,调解员及法官还向债务人详细解释了自动履行的好处以及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在调解员及法官的共同努力下,债务人即时履行了全部赔偿款,实现了诉前调解和即时履行一步到位的良好效果,高效化解了矛盾纠纷。

(德昌法院宣)

编辑:贾知若   校对:何盈巧   审核:周润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