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法院:依法拘留15日!

  
2024-11-27 09:45:30
     

王淅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郭建民

近日,自贡市自流井法院开展“被执行人违反财产报告制度集中整治”专项活动。被执行人四川某企业管理公司负责人胡某因不如实申报公司财产,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被自流井法院依法处以拘留十五日的处罚。


曾某、杨某海、杨某英与四川某企业管理公司劳动纠纷一案,因四川某企业管理公司未按照仲裁裁决履行义务,曾某、杨某海、杨某英申请自流井法院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后,自流井法院向被执行人四川某企业管理公司送达了《财产报告令》等相关文书,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但该公司员工对公司财产进行了“零报告”,经法院核实该报告不实,依法传唤四川某企业管理公司负责人胡某,胡某对违反财产报告令的行为供认不讳。最终,被执行人公司负责人胡某因不如实报告财产被自流井法院依法决定拘留十五日。

新闻多一点:

什么是财产报告制度?申请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之后,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报告财产的命令,被执行人应如实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包括名下存款、理财、工资等收入,房屋、土地等不动产,车辆、设备等动产,以及股权、基金、债权等,并按期提交至法院。报告财产后,财产情况发生变动,也应当自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法院进行报告。

没有财产怎么报告?即便没有财产,即便提交的是“零报告”,被执行人也应当如实报告。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会有什么后果?拒绝报告、虚假报告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告的,根据情节轻重,被执行人将面临罚款、拘留等处罚,构成犯罪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夏修露   校对:何盈巧   审核:周润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