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调解化纠纷 锦旗绘就新“枫”景

  
2024-11-26 15:35:44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陈博 文/图

近日,一起定作合同纠纷当事人陈某来到金堂县人民法院福兴法庭,向承办法官辛建辉和调解员任沁赠送了一面印有“情系群众办实事,热情服务暖人心”的锦旗和一封感谢信,以表达其对法院调解工作的肯定和赞许。


原来,2021年9月17日至2021年12月3日,原告陈某为被告文某提供广告定作服务,服务费用共计11062元。文某于2021年11月16日向陈某支付3000元,剩余8062元迟迟未付。陈某多次向文某催收欠款,但文某拒绝履行,2024年8月16日,陈某将其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辛建辉仔细阅读案卷材料后,认为该案的法律关系并不复杂,调解对双方来说是最高效的解决纠纷方式。随后,第一时间与原、被告双方取得联系,并了解其真实想法,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委托杭州市西湖区祥平调解服务中心调解员任沁开展调解工作。

调解过程中,调解员任沁认真倾听双方意见,耐心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并为双方分析利害关系,引导双方友好协商。最终,双方约定文某于2024年10月31日之前偿还陈某服务费用8062元,该案件得到实质化解。

一面锦旗,一份激励。接下来,金堂法院将继续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编辑:贾知若   校对:何盈巧   审核:周润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