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江区检察院:不起诉公开宣告 彰显“司法温度”

  
2024-11-25 17:09:22
     

林昇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郝飞

近日,温江区检察院对一起故意伤害案件作出酌定不起诉处理公开宣告,并进行了公开训诫和法治教育。

2023年9月,小区业主左某某酒后与小区保安郑某某因进小区门问题发生言语纠纷并相互殴打对方。经审查,检察机关认定两人的行为均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两人均无刑事犯罪前科,系初犯、偶犯,且具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左某某家属在案发后积极赔偿郑某某,在双方已达成相互刑事谅解的情况下,温江区院对两人作出酌定不起诉决定,并由检察官赴案发小区进行公开宣告,同时邀请社区代表、物业代表、小区居民代表全程参与、现场监督。承办检察官当场宣读了不起诉决定,对不起诉的理由和依据进行了阐释,并对两名被不起诉人进行了公开训诫和法制教育。

本次公开宣告不起诉决定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办理不起诉案件的严肃性和规范性,同时彰显了检察机关的“司法温度”,进一步提升了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公信力和权威性。

编辑:贾知若   校对:何盈巧   审核:周润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