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塘救人,岳池县拟认定李佳林见义勇为行为

  
2024-11-18 17:04:26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雍剑波

11月18日,记者从岳池县委政法委员会获悉,为弘扬社会正气,鼓励广大群众见义勇为,根据《广安市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办法》相关规定,拟确认李佳林保护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为见义勇为行为,将有关事迹向社会公示。

李佳林,男,汉族,中共党员,退役军人,1990年8月出生,岳池县浩鑫农业合作社员工。

2024年10月2日上午9时许,岳池县白庙镇长深沟村村民石义华(男,71岁)在长深沟村10组一鱼塘钓鱼时,因鱼竿被鱼拖入水中,便脱下衣物跳进鱼塘捡鱼竿。在此过程中,石义华因逐渐体力不支,开始呼喊“救命”,路过的两名村干部发现后,因不会游泳,便去附近找人帮忙,正好遇到岳池县浩鑫农业合作社员工李佳林,但李佳林也不会游泳。

李佳林便抱着两块小泡沫板跑向鱼塘,想扔在石义华身边,在发现泡沫板太小无法救起石义华后,又尝试走向水中救人,走了几步发觉水太深踩不到底,便不敢再往前走。

此时,两名村干部在附近干涸的虾塘中发现一块大的泡沫板,便尝试一起搬运,因沾满淤泥的泡沫板太重,两人难以搬动,遂又喊来李佳林帮忙,三人合力将大泡沫板抬到鱼塘边。

因李佳林年轻力气大,便由李佳林趴在大泡沫板上,再由两名村干部将大泡沫板推到鱼塘里,然后李佳林用手做桨划到石义华身边。而石义华因在鱼塘中挣扎,消耗大量体力,身体开始下沉,意识逐渐模糊。

关键时刻,李佳林及时赶到并拉住石义华的手,李佳林一手拉人,一手奋力划向岸边。两三分钟后,李佳林靠近岸边,但也逐渐体力不支,两名村干部便找来长竹竿接应,三人合力将泡沫板拉到岸边,并将石义华抬上岸。

石义华上岸后已经昏迷,几人对其采取急救措施后,及时联系120救护车将其送至岳池县中医院进行抢救,目前石义华已无大碍。

以上事件公示期为15天,自即日起至2024年11月29日,广大干部群众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与岳池县委政法委综合治理股联系。

编辑:贾知若   校对:何盈巧   审核:周润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