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县:工作人员上门办理法律援助申请手续

  
2024-11-18 17:13:13
     

近日,高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来到宜宾市某医院,为在工作中受伤的王某及其家属解释有关工伤赔偿纠纷处理的法律规定,并在审查王某的相关证据材料后,现场受理为其办理法律援助申请手续 。


日前,高县法律援助中心接到王先生的求助电话,称他在广西某部队服役,其父王某于2024年1月7日在高县某建筑公司修建挡泥樯。工作时,因感觉挡泥樯快要垮塌,王某与10多个工友奔跑躲避时不慎受伤。

建筑公司安全部门负责人将王某送到医院。经检查,王某膝关节、踝关节粉碎性骨折。住院期间,公司未安排人员陪护,也没有结算医疗费用,且因在医院未得到妥善治疗耽误了治疗时机。后王某先后前往宜宾市两所医院检查治疗,费用均自行垫付。

其间,王某曾多次通过电话与公司协商,要求赔偿,均无果。王某无奈之下向儿子王先生诉苦。因王先生远隔千里,且身在部队,不能亲自照看和为其父处理相关事务,于是致电高县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

了解情况后,考虑到王某系现役军人家属,行动不便还在医院治疗,无法亲自办理法律援助申请手续,高县法律援助中心决定为其提供上门援助。在医院的病床上,王某办理完法律援助手续后很是激动,反复向工作人员表示感谢。

(吴立霞)

编辑:贾知若   校对:何盈巧   审核:周润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