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滟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曾昌文
近日,成都市新津区法院产业园法庭成功调解一件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
2022年5月,四川某公司与某酒店管理公司签订合同,为其经营的酒店提供装饰装修服务,双方约定该装饰装修工程总价达240万元。为保证双方合同履行,酒店管理公司三名股东以个人名义出面提供担保。2023年2月19日,完成施工后,四川某公司向某酒店管理公司交付工程,该酒店随即开始营业。
但在营业期间,酒店多处出现渗水现象。双方在就渗水问题进行磋商过程中未控制好情绪导致矛盾激化,酒店管理公司便未再向四川某公司支付剩余9万多元尾款。四川某公司便向新津法院提起诉讼,而酒店管理公司在诉讼中也反诉四川某公司。
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从尽力化解双方矛盾角度,多次与双方进行沟通,从而了解到该案纠纷实际上是双方在之前过程中产生不愉快,想以诉讼方式对抗对方。了解案件症结后,承办法官对当事人情绪给予疏导,并耐心向释法明理,促使双方互谅互让,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被告酒店管理公司在剩余尾款中扣除一部分款项作为对酒店问题的补偿后,向原告四川某公司支付2.5万元。双方纠纷至此了结,矛盾得以圆满化解。
下一步,新津法院将始终秉持司法为民的理念,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期待,努力实现办案质量、效率与公平正义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