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吞公司资金近80万元!遂宁一公司“内鬼”落网

  
2024-11-08 10:12:12
     

遂宁高新公安宣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罗孝伟

凭借自己掌控的客户资源,私自扣下客户的货款,挪用公司的资金用于个人消费!近日,遂宁高新区公安分局侦破一起挪用资金案,抓获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公司近80万元资产的犯罪嫌疑人孟某奎。


今年7月,遂宁高新辖区某公司负责人吴某向遂宁高新公安分局报警称,怀疑有员工侵吞公司资金,接警后,分局刑侦大队立即组织警力展开调查。根据吴某提供的线索,办案民警经过大量细致的工作,成功锁定该公司前工作人员孟某奎有重大作案嫌疑。经调查:孟某奎在2020年9月1日与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在公司主要工作是联系业务,推广产品,与客户对接收款发货等事项。

嫌疑人孟某奎到案后,对挪用公司货款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承认自己在2021年至2024年之间利用职务之便多次私自收取客户货款,挪用29笔,共计799240.5元。孟某奎将挪用的资金全部用于赌博及个人消费。

嫌疑人孟某奎向民警交代,起初,其挪用货款后,还能按时上交货款,但眼看着大量资金过手,压制不住内心“欲望”,最终动起了“歪心思”,以伪造客户欠条等方式,蒙蔽公司财务人员,扣下货款供自己挥霍,在三年的时间里,先后将近80万元公司资产挪用。

目前,嫌疑人孟某奎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警方提醒: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义之财不可取。在日常工作、生活中,要时刻警惕诱惑,避免因贪念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同时,企业应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强化监督监管职能,并定期开展法律宣讲、警示教育,从源头上遏制违法犯罪的萌芽。一旦发现职务侵占等犯罪线索,请及时报警,最大程度减少和挽回企业损失。

编辑:夏修露   校对:何盈巧   审核:周润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