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市在全市中小学校全覆盖建立家庭教育指导站

  
2024-11-04 17:23:31
     

王峰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余力

近日,隆昌市检察院联合市教体局、市妇联会签《关于建立家庭教育指导协作机制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家庭教育指导的工作目标、工作原则、职责分工进行明确,强化家庭教育在未成年人成长中的基础性作用,通过协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资源共用、队伍共建,引导未成年人的家长“依法带娃”,凝聚各方力量压实家庭教育和保护责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家庭环境与社会氛围。

《办法》要求,市检察院对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家庭教育指导需求进行评估,市妇联吸收社会力量选聘专业家庭教育指导教师,两家联合,有针对性面向涉罪未成年人家长、家庭教育意识较弱的家长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市教体局在各中小学幼儿园全覆盖设立家庭教育指导站,指派至少两名教师兼任家庭教育指导师,从师资力量、教育受众、法治支撑等方面整合力量,对学生家长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三家单位协作配合,在各自领域内全覆盖开展家庭教育宣传,助推构建多元化、立体化家庭教育支持体系。《办法》明确,由三家单位组建联合工作小组并派专人负责,建立“定期会议+动态沟通”机制,沟通交流工作开展情况及问题,打破信息壁垒,共享信息资源,形成未成年人保护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下一步,隆昌市检察院将以该《办法》为契机,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强化综合履职,充分发挥机制联动作用,共同推动未成年人家庭教育工作走深走实。

编辑:贾知若   校对:何盈巧   审核:周润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