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曝光丨行人切勿横穿道路

  
2024-10-31 15:32:03
     

在日常生活中,有些人为了抢时间、图方便抱着侥幸心理闯红灯、肆意横穿马路,这种行为既不文明也十分危险。成都都江堰公安继续曝光,横穿马路的交通违法行为。


交通违法:横穿马路

违法时间:2024年10月30日

违法地点:蒲阳干道

 

违法行为:横穿马路

违法时间:2024年10月30日

违法地点:学府路

 

违法行为:横穿马路、非机动侵走机动车道

违法时间:2024年10月30日

违法地点:迎宾路

 

违法行为:横穿马路

违法时间:2024年10月30日

违法地点:都江堰大道

 

违法行为:横穿马路

违法时间:2024年10月30日

违法地点:蒲阳路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

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 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违者处警告或5元以上30元以下罚款。

(都江堰公安宣)

编辑:贾知若   校对:何盈巧   审核:周润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