揪出“内鬼” 让企业发展更安心

  
2024-10-29 16:49:28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周夕又

近年来,“内鬼”侵蚀民营企业财产的案件屡见不鲜,严重影响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成都崇州公安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精神,高质效履职助力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加快侦办企业“内鬼”侵害企业利益犯罪案件,全力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降低企业的经济损失。


崇州公安接到我市一公司管理人员报案称,该公司生产的成品疑似被公司员工带出公司售卖。经侦查查明,该公司员工李某、吴某、王某与外部人员赵某共谋,在4个多月的时间里,李某、吴某和王某利用公司监管漏洞,将公司生产的商品带出后,低价出售给赵某4000余件产品,涉及资金100余万元。民警抓获嫌疑人后,嫌疑人退赔公司全部损失。经崇州市人民法院审理,嫌疑人李某、吴某、王某相互伙同,多次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司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侵犯了公司财物所有权,构成职务侵占罪,属共同犯罪。嫌疑人赵某与公司员工吴某事前共谋,利用吴某等人职务便利,将公司财产占为己,数额较大,侵犯公司财产所有权,构成职务侵占罪。李某、吴某、王某、赵某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共计四十万元。 

2023年以来,成都崇州公安从严打击企业内部贪腐犯罪,破获企业、单位内部人员职务侵占案件5件,抓获13名犯罪嫌疑人,为企业、单位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今年,崇州公安针对不同行业的特点和需求,定制普法“菜单”送进企业,让崇州企业发展更有信心、更有底气、更有活力。

编辑:贾知若   校对:何盈巧   审核:周润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