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法宣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王一多
“双流区人民法院法警大队高效的警力部署、过硬的战术运用、精良的警用装备,为我院本次执行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现场参与协助的法警标准规范的执法用语和执法行为,给我们上演了一场生动的警务实战化执法课,值得我们深入学习借鉴和推广运用……”10月24日,成都市双流区法院法警大队收到一封来自重庆巴南法院的感谢信,信中,巴南法院对双流法警积极协助开展执行工作表达了由衷的感谢。
据悉,此次行动系重庆市五中法院与成都中院签署《成渝司法警察工作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以来,重庆法院首次根据合作协议商请成都法院系统司法警察配合实施执行措施的实例。
10月22日,在成都中院指导下,双流区法院积极派出3名法警协助巴南法院执行工作。据巴南法院执行干警介绍,申请执行人重庆某公司与被执行人四川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也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法院需前往被执行住所地或能隐匿、转移财产所在地进行必要调查,而被执行人实际办公地点便位于成都市双流区。因对本地地域不熟、警力部署有限等原因,希望双流去法院能给予协助。
两家法院法警队在简单沟通后,便按照既定方案,立即前往被执行人办公所在地,对执行现场进行了有效控制,并对被执行人的办公用品、财务账本等进行了查封、扣押。迫于法院的“雷霆执行”手段,被执行人当场履行了部分义务,并对余款作出了履行承诺。至此,在两院的通力配合下,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下一步,双流区法院将继续加强与兄弟法院跨区域间沟通协作,积极打破区域壁垒,不断丰富协作渠道、深化协作效果,切实保障每一个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和力度。
(林诗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