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上门调解  暖心化解纠纷

  
2024-10-25 10:14:43
     

徐琦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郭建民

近日,荣县法院与人民调解委员会、镇政府、村委会联动上门调解,成功化解一起医疗服务合同纠纷。

2023年12月,赖某因患疾病至某医院住院治疗,出院后尚欠部分医疗费未支付,经医院多次催收未果,遂起诉至荣县法院。

医患纠纷采取非诉多元调解方式更有利于矛盾的彻底化解。荣县法院在经当事人同意后,将案件委派至荣县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诉前调解。


经调解员与赖某联系沟通了解到,赖某已年近六十,独居且无稳定收入,手术出院后在家卧床休养,经济十分困难,暂时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掌握该情况后,调解员一方面就赖某的家庭条件及实际困难与医院方多次沟通并交换意见,争取医院方为其减免一部分医疗费用;一方面从医疗费支付义务上向赖某耐心释法明理,根据其实际支付能力和医院减免情况提出了合理建议,赖某表示真心认同并积极着手筹款。

考虑到赖某术后尚未完全康复,调解员联动人民法庭法官、镇村干部,与医院方代理人一起到赖某家中进行了上门调解,医患双方就医疗费用减免及支付金额上达成一致,赖某及时履行完剩余医疗费,该医患纠纷得到了圆满化解。

近年来,荣县法院深入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努力践行人民调解为人民的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优质的司法服务,切实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编辑:张晓雨   校对:何盈巧   审核:周润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