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大早,家住彭山江口的群众苏先生急匆匆赶往派出所,称家里的石头丢了,遂报警求助。初闻情况的民警顿感吃惊,偷金偷银可以理解,怎么还有人偷石头,颇为不解。
后经了解,被盗的石头并不普通,是水晶原石,具有极高的市场价值。
至此,一场民警与“窃贼”之间的较量就此展开。
原来,在10月初,江口派出所接辖区群众苏先生报警,称放置在自家库房内的水晶原石被盗,价值10万元左右。接警后,派出所立即赶往现场开展工作。在掌握案情基本情况后,江口派出所联合分局刑侦大队、网安大队、指挥保障中心开展案件侦办工作。最终经多方侦查,发现罗某某、袁某某、王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10月中旬,民警根据前期工作中获取的线索,发现罗某某、袁某某出现在乐山市沐川县一带。派出所立即安排警力赶赴沐川县。在当地警方的密切配合下,成功将正欲销赃的犯罪嫌疑人罗某某、袁某某抓获,并追回被盗赃物。10月21日,王某某被传唤至派出所。至此,该案三名嫌疑人已全部到案。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袁某某曾与苏先生有生意往来,在了解到苏先生库房内存放的水晶原石时,便动了行窃之意,于是伙同罗某某、王某某实施盗窃。作案当天凌晨,三人开车至苏先生库房外,通过翻墙的方式进入库房内,将数框水晶原石盗走。目前三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价值10万元左右的石头失而复得,苏先生高兴万分,于22日将两面印有“失而复得暖人心 人民警察为人民”的锦旗分别送至彭山区公安局刑侦大队、江口派出所民警手中,以此表达对彭山公安民警的感激之情。
(彭山区公安分局 杜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