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文县:“刑事检察+公益诉讼”综合履职 现场调查一起非法采矿案 

  
2024-10-21 16:01:38
     

近日,兴文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公安局对刘某某、王某某等5人非法采矿案件开展“刑事检察+公益诉讼”现场调查。


在案发现场,检察干警仔细查看因非法采矿被破坏的矿石和现场的地形、地貌,提出该案应全面收集相关客观证据,如鉴定意见、土地的来源属性、非法采矿的面积、石材方量、涉案总金额以及是否涉及破坏林地等情况,并与公安民警现场分析案情,为后期准确指控犯罪和提起损害赔偿的公益诉讼厘清了思路和方向。

经公安机关初步侦查,刘某某、王某某等5人非法采矿案采伐面积共计约10余亩,采伐的矿石方量约1700余立方米,涉案金额初步估计128万余元。该案对案发地山体、竹木等造成了较大破坏,既损害了生态环境,又导致国有资产严重流失。

兴文县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践行“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三位一体生态检察理念,坚持打击和保护并重,惩治与修复并行,不断强化“刑事检察+公益诉讼”综合履职、融合履职力度,为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贡献检察力量。

(赵亮 王焰)

编辑:贾知若   校对:何盈巧   审核:周润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