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州市检察院联合消防部门开展燃气消防安全检查

  
2024-10-16 15:53:00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周夕又

为持续贯彻落实高检院“八号检察建议”,不断深化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特大事故发生。近日,崇州市检察院联合崇州市消防救援大队,对辖区内某液化气公司开展燃气消防安全检查。


检查中,检察干警详细了解了该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深入查看了工作区域内液化石油气的储存、罐装、运输等环节,并检查了消防设施设备的运行情况。重点针对液化气储存罐的外观是否正常、信息是否完善、有无二维码识别,是否超期使用、充装设备是否正常等情况进行了详细检查。

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部分问题,要求企业立即整改,并提出相关建议和意见: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要高度重视燃气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切实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二是树立安全意识。坚持安全生产无小事,加强日常安全监管和排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企业健康发展。三是要加强宣传培训。定期组织员工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普及安全知识,常态化开展消防安全应急演练,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安全生产,重于泰山。下一步,崇州市检察院将继续深入落实高检院“检察护企”“检护民生”工作要求,持续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检查,加大燃气安全知识宣传,强化风险防控,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编辑:张晓雨   校对:何盈巧   审核:周润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