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旌阳区司法局荣获全国人民调解先进集体

  
2024-10-15 18:20:13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俞阳

近日,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印发《关于通报表扬在组织宣传人民调解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的通知》,对人民调解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德阳市旌阳区司法局因成绩突出,被评为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

据了解,近年来,旌阳区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是整合调解力量,优化调解组织。在实现镇、村(社区)两级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的基础上,针对矛盾多发领域,结合实际适时建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确保矛盾纠纷化解无盲区零死角,提升化解矛盾纠纷的及时性、便利性。

二是筑牢调解根基,配强调解队伍。大力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吸纳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等法律行业专业人才进入调解组织,利用其专业素质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同时专业化调委会的调解员可以对镇(街道)、村(社区)调委会的调解员进行针对性培训指导,进一步提高全体人民调解员的专业化素养。

三是突出源头预防,及时化解纠纷。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健全、遍布城乡和人民调解员贴近基层、群众信赖的优势,重点围绕婚姻家庭、乡村振兴、城市生活、营商环境等矛盾纠纷,大力加强矛盾纠纷日常排查和普遍排查,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吸附在当地,消除在萌芽状态。

编辑:夏修露   校对:何盈巧   审核:周润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