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救溺水群众 广安市前锋区发布确认邹德银、陈子建见义勇为行为公示

  
2024-10-15 17:18:00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雍剑波

10月15日,记者从广安市前锋区委政法委员会获悉,为弘扬社会正气,鼓励广大群众见义勇为,根据《广安市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办法》相关规定,拟确认邹德银、陈子建不顾个人安危,保护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为见义勇为行为,现将有关事迹公示如下?

邹德银,男,汉族,38岁,1986年9月生,家住广安市前锋区弘前大道79号。

陈子建,男,汉族,15岁,2009年6月生,家住广安市前锋区大佛寺街道红辉社区2组34号。

2024年9月16日15时许,邹德银(汪智祥舅舅)和汪智祥、陈子建、邓乾江(3人均为广安市世纪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在代市镇流杯滩大桥下浅水区玩水时,发现有1名群众不幸溺水,其中,邹德银和陈子建不顾个人安危,迅速游向溺水者所在水域,及时实施救援。

陈子建迅速扶起溺水者后脑,将其面部露出水面,邹德银则协力扶住溺水者腰部,尽力使其上半身浮出水面,并努力用言语进行安抚,在确定溺水者情绪镇静之后,两人分别拖着溺水者左右臂膀,用尽全力拉往岸边。

与此同时,在岸边的汪智祥和邓乾江也帮忙将其拖至上岸。上岸后,邹德银立即对落水者进行了简单急救,在确定其呼吸正常、意识清楚并与家属取得联系后才离开。

邹德银、陈子建不顾个人安危勇救1名溺水群众的行为拟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并进行嘉奖。

据介绍,本次公示自2024年10月12日开始至2024年10月18日结束。公示期间,请广大群众进行监督评议。如有问题、意见、建议,请在规定时间内,以电话、信函等形式实名向中共广安市前锋区委政法委员会反映。

编辑:张晓雨   校对:何盈巧   审核:周润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