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俞阳
近日,记者从德阳市司法局了解到,今年以来,该局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职能作用,推出“法律服务 助老护老”四大举措,聚焦老年人群体公共法律服务需求,重点关注高龄、失能、困难、残疾等老年人“急难愁盼”的法律问题,积极为老年人提供更加“可感、可知、可及”的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治宣传等公共法律服务,使老年人合法权益得到有力保障。
完善平台建设 优化“一站式”便老服务
进一步做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建设,实现“全业务”一站式办理、“全资源”一站式共享、“全服务”一站式覆盖。在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设置“老年人法律服务专窗”,在12348热线设立老年人法律服务专席,结合法律服务APP、微信公众号等为老年人提供24小时的法律咨询服务,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投放智能自助设备,推广应用村(居)法律顾问微信小程序,试点建设“24小时公共法律服务自助超市”等,为老年人提供高效便捷、随时随身的公共法律服务。
创新体制机制 强化“精准式”惠老服务
开通老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简化法律援助申请手续,对于行动不便的老年受援人实行电话服务、网上预约和上门服务,安排专业律师及工作人员为老年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今年以来,全市法律援助共受理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158件,电话、现场解答老年人咨询500余人次。
强化老年人公证法律服务工作,安排专门人员引导老年人申请、办理公证事项,采取“优先叫号”“提前预约”“上门办理”“一对一”等老年人专享服务;缩短老年人办理委托、遗嘱等公证事项的期限,支持对老年人申办的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证明材料充分的公证事项当日出证;对80岁及以上老人首次办理遗嘱、遗赠扶养协议公证免收公证费2万余元;优化老年人意定监护公证服务程序;完善服务设施,为老年人申请办理公证事项创造无障碍通道和温馨的服务环境,今年以来,为80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办理遗嘱10件,遗赠扶养协议2件,为老年人群提供上门服务53次。
排查化解矛盾 深化“多元式”助老服务
坚持摸排为主,织密网络抓苗头。坚持矛盾纠纷抓早、抓小、抓苗头的原则,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将涉老年人婚姻家庭、投资消费、侵权、赡养、监护等矛盾纠纷作为排查化解工作重点,加大走访力度,及时、准确掌握辖区内涉及老年人纠纷情况,对容易引发纠纷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发现在早、防范在先、处置在小。今年以来,各级调解组织共开展涉及老年人矛盾纠纷排查1000余次。
坚持调解兜底,为民解忧抓化解。汇集力量,整合专(兼)职人民调解员、村(社区)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等司法行政资源,充实调解力量,推进“涉老”纠纷应调尽调。主动上门,实行“流动办公”,针对涉及独居老人、高龄长者、行动不便老年人的矛盾纠纷,各司法所组织调委会第一时间深入院落、小区,通过现场登记、勘察、笔录、调解、签订调解协议书等形式,让老年人减轻诉累,就地就近解决问题。今年以来,全市共调解各类涉老矛盾纠纷180余件,调解成功率99%。
加大法治宣传 细化“点单式”护老服务
坚持“线上+线下”同步,充分运用“法治德阳”新媒体矩阵和县级以上地方新媒体普法平台,打造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老年人普法全媒体宣传矩阵。依托“三下乡”法治宣传活动、政法干警平安建设“宣传走访”“农民工劳动合同普查与法治体检”专项活动、残疾人维权坝坝会、村社区法律顾问宣讲活动等,通过开展法律咨询、法治课堂、法治文艺巡演、法治影视放映、以案说法等老年人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50余场次,向老年人大力宣讲《法律援助法》及老年人关心的有关赡养、遗产继承等法律问题,并着重介绍受理范围、援助条件和申请途径等内容,鼓励老年人学法用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矛盾、维护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共发放宣传资料、宣传物品10000余份,受益老年人达3000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