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曾昌文
任何轻慢忽视交通违法的行为,都可能会酿成不能挽回的后果。10月12日,成都市公安局新津区分局通报了前段时间发生在该区的一起交通事故。
7月20日早上8时50分左右,徐某某在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未戴安全头盔的情况下,驾驶一辆三轮摩托车沿新邛路非机动车道由新津向邛崃方向行驶。当其行驶至新邛路段新津区安西镇安西村某路口,准备沿路口人行横道线左转弯时,由于没注意观察路口交通状况,撞上了王某某超速驾驶的小型轿车。事故发生后,徐某某当场死亡,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交通事故。
公安提醒
事故猛如虎、警钟要长鸣,驾车上路必须时刻注意观察道路情况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养成良好行车习惯安全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