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高民 邓力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吴显云
10月11日,记者从乐至县委政法委获悉,为规范全县乡镇(街道)行政执法行为,提升基层治理能力。乐至县召开了童家镇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推进会,童家镇人民政府及有关县级部门分管领导和股室负责人参会。
会议围绕全面梳理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监督、建立联动执法协作机制六个方面,明确了任务目标及时间节点,分三阶段全面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会议指出,童家镇作为省司法厅确定的资阳市唯一乡镇(街道)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试点,意义之深,责任之重,各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抓好协作配合,鼓足精神加油干,力争按时按要求完成试点任务。
会议强调,童家镇人民政府和有关县级部门要结合试点工作情况,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及时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推进全县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制度全面建立并有效实施,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程度有效提升。
另悉,10月9日,乐至县召开了试点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童家镇人民政府及有关县级部门分管领导和股室负责人参会。
童家镇人民政府对在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过程中遇到的秸秆焚烧、违规垂钓、随意占道摆摊、违规伐木等案件的法律适用提出问题。
县司法局、县林业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农业农村局等参会单位围绕相关法律适用问题展开了深入研究讨论,从自身业务实际出发,针对问题案件涉及的行政执法赋权事项、具体程序步骤、法律法规和行政裁量权适用等进行了全面剖析,为童家镇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开展提供了法律适用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