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曾昌文
10月8日20时许,邛崃市公安局固驿派出所民警在开展巡逻工作时,远远地发现辖区一河边有灯光晃动,行为十分异常,随即上前查看具体情况。
民警到达河边后发现,嫌疑人李某某正在使用自制电瓶非法捕鱼。民警当即对李某某进行控制,并现场查获渔获4.36斤。目前,嫌疑人李某某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被邛崃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提醒:电鱼是国家法律禁止的捕捞方式。这种捕捞方式使各类水生物受高压电流波及,导致死亡或个体受损。此外,电鱼对捕捞者也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如果不慎触电,可能造成人员伤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