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5名“毒驾”人员被注销驾驶证

  
2024-10-10 15:25:00
     

周航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雍剑波

10月10日,记者从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与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62号令)第七十九条之规定,决定注销5名“毒驾”人员的驾驶证。


“毒驾”是指未戒断毒瘾的患者和正在使用毒品的驾驶人驾驶机动车的行为。

毒驾”的危害到底有多大?

吸毒后产生的精神兴奋、妄想、幻觉等症状,会导致机动车驾驶人脱离现实场景、判断力低下甚至完全丧失,行为失控,具有攻击性,极易发生超速、飙车、甚至主动撞人撞车等肇事行为,发生恶性交通事故的几率倍增。

编辑:贾知若   校对:何盈巧   审核:周润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