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审判   法院解了农民的“大问题”

  
2024-10-01 15:31:03
     

宋丹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郭建民

9月27日,自贡市自流井法院通过巡回审理,解决了农民的“命根子”难题。


原告某村民小组诉称,其与李某签订的《入股协议》及补充协议中约定,原告将约21亩田土以“名为入股、实为土地流转”的方式流转给李某用于农业生产,承包期满后承包方负责拆除建筑物并恢复到可以耕种的状态以及费用计算等。后李某与袁某签订《转让协议》,约定案涉土地转让给袁某经营。承包期间,李某与袁某拒绝支付流转费,且流转土地也实际荒芜,某村民小组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协议并支付拖欠的流转费、复耕费等。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保障农民的权益,是法官的职责。在农村,土地纠纷也是农民最关心的问题,我们去村委会开庭!”自流井法院舒平法庭的张法官“一锤定音”,为从源头预防类似纠纷的发生,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影响一方”的效果,巡回审判现场邀请了部分村组干部及当地村民参与旁听。庭审过程中,张法官有条不紊地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陈述、答辩、举证、质证,张法官仔细核对入股协议,梳理归纳争议焦点,确保巡回审理取得良好效果。张法官当庭组织各方当事人调解,并进一步阐明利害关系,释法明理,双方的对立情绪逐步缓解,并表示“我们再庭外协商一下”。


庭审结束后,张法官与当事人及旁听人员到案涉土地进行查看,并“趁热打铁”就耕地保护、邻里纠纷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就地普法,进一步筑牢村民法治意识防线。

自流井法院坚持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巡回审判+就地普法”的方式,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基层解纷效能,公正高效处理各类涉农纠纷,为乡村振兴贡献法院的智慧和力量。

编辑:王硼   校对:何盈巧   审核:周润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