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曾昌文
近日,成都市新津区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涉27人农民工劳务欠薪案件,帮助他们拿回被拖欠的18万余元劳动报酬。
原告高某带领了一支由26名木工组成的队伍,在被告某装饰设计公司承接的新津老码头某工程工地上提供劳务服务。工程竣工后,经结算确认,某装饰设计公司拖欠包括原告高某在内的27名工人劳务报酬总额高达18万余元。尽管被告出具了付款承诺,却迟迟未能兑现。
27名工人的主要收入来源靠在各地工地提供的劳务,被长期拖欠劳务费势必影响生活和家庭。由于工程完工后他们又会到其他地方继续打工,遂将追讨薪资委托给了高某。
为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逐一拨通了工人们的电话,深入了解被告拖欠劳务费的具体情况。在全面核实了27名工人工资被拖欠情况后,承办法官迅速与被告某装饰设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取得联系,并通过电话、微信视频等多种线上方式,向被告详细阐述相关法律法规,敦促其履行应尽的义务。
最终,在承办法官的努力下,双方成功达成调解协议,27名农民工的劳动报酬顺利到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