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成都市公安局新津区分局发布关于对严某某等人涉嫌诈骗案进行报案登记的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近期,我局接接群众举报:“一名为严某某的女子,冒充新津区珠江银行行长,通过四川新宇天泽科技有限公司,以开展虚假银行贷后流水、过桥业务为由,高息返利引诱群众投资。”经过前期工作,我局已依法立案侦查,并对相关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为及时查明案情,依法严厉惩治犯罪,最大限度保障受害者合法权益,请未登记报案的受害者在规定时间内到公安机关进行登记。
一、报案人员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二)投资协议原件和复印件;
(三)银行转账记录、微信、支付宝转账记录等其他转账依据及其他能够证明付款事实的书面材料;
(四)涉及本人被骗时,与嫌疑人之间的聊天记录相关截图等能够证明有犯罪事实发生的证据资料;
(五)其它有关严某某违法犯罪的证据原件和复印件。
二、报案登记日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25日(工作日9:00时至17:00时)。
三、报案登记地点及联系人
报案登记地址:成都市公安局新津区分局五津派出所以及新津分局其他派出所。
联系人:徐警官18982975732
请广大受害者相互转告,不信谣不传谣,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和追赃挽损工作。
特此通告
成都市公安局新津区分局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