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猫美术作品被侵权?“源头疏导+诉中化解”文化产品知产纠纷

  
2024-09-23 16:19:58
     

锦法宣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王一多

憨态可掬的国宝熊猫深受国人和外国友人喜爱,熊猫文创产品成为游客回程必备的伴手礼,但也容易成为仿制假冒的对象。近日,成都市锦江区法院以“审理一件,化解一片”为原则开展源头性疏导,通过诉中调解,成功化解成都地区52家商户涉多种熊猫美术作品侵权纠纷70余件,从源头减少诉讼增量。

张某于2013年成立黄岛区某玩具厂,创作完成包含“熊猫幼崽”“抱竹熊猫”等形象的美术作品,并且取得著作权登记证书,还制作生产成熊猫毛绒玩具。2023年,经张某调查发现,市场上充斥大量未经其授权、擅自使用上述美术作品形象的毛绒玩具等,故以近十家商户销售的玩具侵犯其美术作品著作权为由诉至法院,主张上述商户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

锦江法院经过开庭审理认为,比对被诉侵权商品与权利作品,虽然二者在细节要素上存在细微差异,但在熊猫的姿势、各部位比例、设计元素等方面基本一致。

为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减少当事人诉累,承办法官凭借专业的“司法嗅觉”,在参与人数众多、案情复杂的“困难模式”下精准“剥茧”,一方面引导张某寻根溯源向生产商成都某科技公司主张责任;另一方面顺藤摸瓜联系到生产商成都某科技公司,并劝说其参与到本案的纠纷解决中来。生产商成都某科技公司承认了自己的侵权行为,并表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积极配合法院协商解决纠纷。在承办法官耐心释法、明晰利弊后,最终各方达成一致调解方案:生产商成都某科技公司在本月内赔偿张某各项损失共计13万元,张某不再追究各商户的销售责任,已诉案件撤回起诉,欲诉案件不再起诉。

法官提醒:很多商户在销售爆款文创产品时,往往没有注意审查产品是否取得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商户在增强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意识的同时,还应增强证据留存意识,要妥善保管进货清单、支付凭证等重要证据。产生侵权纠纷后,商户在向权利人披露生产商的同时,应及时联系生产商出面解决纠纷,促使案件能从源头得到实质性化解。

编辑:张晓雨   校对:何盈巧   审核:周润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