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健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曾昌文
近日,成都市新津区法院执行局通过“强制拘留+罚款”的方式,顺利将十余件涉工人工资案的案款执行到位。
该案是一起执行和解纠纷,被执行人杨某某与十余名工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后拒不履行。新津法院执行110指挥中心出警,将被执行人杨某某传唤至法院后,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将面临的法律后果。但杨某某知晓法律后果后仍拒不履行,执行法官当场对其作出司法拘留15日,罚款2000元的处罚决定书,并当场对其宣读。
杨某某家人在得知其被送往拘留所后,迫于执行威慑力,主动向被拖欠工资的工人支付全部工资,并向法院交纳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