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芦山:全县8个乡镇司法所开展森林防灭火法治宣传

  
2024-09-14 16:22:00
     

杨永杰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杨棕贤

近日,雅安市芦山县司法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组织各司法所开展森林防灭火法治宣传活动,全面贯彻落实芦山县委县政府关于当前森林草原防灭火重点工作安排部署。

 
 

在宝盛乡,宝盛司法所工作人员为村民讲解野外用火规定、森林火灾的预防与扑救、森林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及森林火灾的危害及造成森林火灾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引导群众认识森林防灭火的重要性,增强防火意识,做到森林防火意识入心入脑。本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及围裙等普法小礼品80余份。

 
 

在大川镇,大川司法所工作人员面对面向群众讲解森林火灾的危害和森林防火“十不准”、普及相关法律知识、现场讲解一些自救知识,并在宣传过程中叮嘱群众在野外农作时不乱扔烟头,在林区作业时不带火种上山,发现火灾及时报警,防止引发不必要的森林火灾。

在飞仙关镇,飞仙关司法所联合村干部,组成普法宣传小组,由专人负责,深入辖区内村居街道、农户院落等上门开展森林防灭火法治宣传活动,司法所工作人员、村干部耐心向务农村民讲解焚烧秸秆的危害、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详细解读焚烧秸秆会造成的一系列安全隐患以及相关案例并发放宣传手册。最后,司法所工作人员还向村民普及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切实提高群众的环保意识和法律意识。

在龙门镇,龙门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发放森林防火宣传单、讲解森林防火典型案例、小喇叭流动宣传等多种形式,向来往群众普及森林防火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及森林防火的重要性,引导村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确保森林资源和生命财产安全,促使辖区群众自觉树立“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意识,达到群防群治的效果。

在芦阳街道,芦阳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等形式向过往群众讲解森林防灭火知识,分析火灾的危害,介绍如何预防森林火灾、逃生自救、开展隐患自查自纠等内容,并讲解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引导群众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依规科学用火,自觉成为防火安全的践行者,严防森林火灾的发生,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本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600余份。

在双石镇,双石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在村民聚居点“摆摊”,入户走访偏远地方村民的方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知识,并引导村民做好森林防灭火,注意家庭用火安全,发现火情第一时间拨打119报警。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手册80份、精美普法小礼品40份。

在思延镇,思延司法所开展了秸秆禁烧法治宣传活动,全力构筑秸秆禁烧“防火墙”。工作人员到田间地头,向村民发放禁烧秸秆宣传资料,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秸秆禁烧的意义和秸秆的综合利用价值,普及露天焚烧秸秆带来的危害,以及相关法律、政策,引导广大群众树立环保意识,提高秸秆禁烧的自觉性,维护良好的乡村生态环境。

在太平镇,太平司法所充分利用“赶集日”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向来往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并面对面讲解森林防灭火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让广大群众认识到森林防灭火的重要性,引导群众树立“自觉防火、规范用火、安全用火”的意识。

下一步,芦山县司法局将持续开展多形式的森林防灭火法治宣传活动,切实增强群众森林防灭火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大力营造全民关注、全民参与、全民支持森林防灭火的浓厚氛围,为守护绿色生态家园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编辑:贾知若   校对:何盈巧   审核:周润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