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曾昌文
停车不落锁,小偷乐呵呵。近日,成都市公安局新津区分局五津派出所成功破获一起“拉车门”行窃的盗窃案,将嫌疑人林某某挡获。
近日,五津派出所接到群众刘先生报警,称其车内的财物被盗。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经现场走访调查,调取事发地及周边监控视频后,一名男子被纳入侦查视线。
视频中该男子不断尝试拉沿路停放车辆的车门,最终路过刘先生车辆停放处时,拉开车门将车内物品盗走……民警循线追踪,仔细摸排,锁定了该男子的身份信息,成功将犯罪嫌疑人林某某抓获归案。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林某某对其沿路拉车门盗取车内财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公安提醒:
1.下车要锁门。不管是回家停车,还是外出办事,只要人离开车,就应及时锁好门窗,防止财物被盗。
2.锁后要拉门。锁车后,用手试拉车门,并绕行车辆查看,确保所有车窗均已关闭,避免“锁而不实”的情况出现。
3.勿把爱车当保险箱。贵重物品要随身带走,千万不要把汽车当作保险箱,尤其是手机、现金、手提包等请勿放置车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