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撒泼”?一男子因酒后袭警获刑

  
2024-09-12 15:16:27
     

廖安泰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陈博

人民警察依法执行公务具有权威性和不可侵犯性,然而,总有人挑战法治权威。近日,一男子因酒后袭警,被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以袭警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2023 年7 月22 日21 时许,林某和同学酒后搭乘网约车,从成都市新都区某酒楼前往某酒店。到达目的地后,林某与网约车司机发生口角,并故意打砸网约车,随即网约车司机报警。民警到达现场后,林某因酒后情绪激动对民警进行辱骂,并借酒劲将辅警赖某抱摔在地,致辅警赖某面部及颈部受伤。经鉴定,赖某伤情为轻微伤。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林某犯袭警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同时,林某到案后具有坦白、认罪认罚情节,且已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之规定,依法判处林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法官说法

人民警察是法治的执行者、捍卫者,配合人民警察的正常执法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广大群众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主动配合支持民警开展执法执勤活动。

编辑:张晓雨   校对:何盈巧   审核:周润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