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泽熹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郭建民
9月1日凌晨荣县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称:新城某饭店门口有多人打架。
荣县公安局河西派出所值班民辅警立即赶赴现场及时制止打架行为,将参与斗殴的吴某某、代某某、陈某某等人依法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经查,当天凌晨5时许吴某某、代某某、杨某等人相约在烧烤店吃夜宵,吴某某酒后因琐事与代某某发生口角,争吵后双方用拳头互殴,两人被杨某拉开后,代某某打电话叫来陈某某、俞某等人帮忙打架,陈某某等人到场后,吴某某见对方人多,就拿起饭桌上的酒瓶乱砸,将俞某头部砸伤。陈某某随即拿出随身携带的刀具,朝着吴某某不断挥舞,周边围观群众见状后报警。
目前,俞某正在医院接受治疗,吴某某、代某某、陈某某已被荣县公安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示:酒后打架!打输住院,打赢坐牢,还要赔钱。为了您和家人、他人的家庭幸福,劝君莫动手,有话好好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