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7名吸毒人员被注销驾驶证

  
2024-09-06 16:11:51
     

周航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雍剑波

毒驾猛于虎,9月6日,记者从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广安市7名驾驶人根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第七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被注销驾驶证。


无论是毒驾还是醉驾都是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这是机动车驾驶员绝对禁止的行为。

编辑:贾知若   校对:何盈巧   审核:周润秋